专业专注、精益求精
· 嘉定工业区管委会要求李华平律师作《企业用工管理风险防范与实务操作》培训讲座
· 9月29日,李华平律师应邀作《掌握最新裁审规则,规范单位用工管理》讲座
2009-1-9 17:35:44 阅读(206) 评论(0)
李华平律师,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,硕士,中共党员,上海君拓律师事务所专业劳动法律师,资深劳动法培训专家,教育法律专家,《劳动报》常年撰稿律师、《上海法治报》特邀劳动法专栏律师。擅长处理劳动合同纠纷、工伤赔偿、薪酬休假、社会保险、培训协议、竞业限制等劳动争议案件、人事争议案件、教育培训纠纷、企业经济合同纠纷等仲裁诉讼及非讼业务。
李华平律师为人正直、真诚,专业知识扎实、办事认真负责、办案经验丰富,成功代理了数百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案件,部分经典案例在《劳动报》、《上海法治报》等报刊和网站上登载。
2009-10-22 11:14:30 阅读(8) 评论(0)
2009-10-22 11:11:02 阅读(8) 评论(0)
2009年9月29日,上海市教委人才中心邀请李华平律师作《掌握最新裁审规则,规范单位用工管理》培训讲座,数十家高校、教委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干部参加。
2009-9-16 16:59:10 阅读(7) 评论(1)
2009-9-16 16:52:49 阅读(31) 评论(0)
法定顺延情形未审核,违法终止合同吞苦果
案情介绍:2007年11月21日,汪某与上海某劳务派遣单位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,期限至2008年11月20日止,并约定将汪某派遣至美国某某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工作,劳动报酬由代表处直接支付给汪某,代表处与汪某约定其每月工资为25700元。2008年11月12日,汪某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告知代表处,其需住院接受痔疮手术,代表处回复同意其治病,并于次日派人前往医院探望。汪某于12月5日治愈出院,医生建议需继续休息三周。2008年11月18日,代表处向劳务派遣单位发出《派遣员工退回通知书》,称其与汪某的合同期限满后,将汪某退回劳务派遣单位,不再续用,并注目汪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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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自我介绍 | 李华平律师,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,硕士,中共党员,上海君拓律师事务所专业劳动法律师,资深劳动法培训专家,教育法律专家,《劳动报》常年撰稿律师、《上海法治报》特邀劳动法专栏律师。擅长处理劳动合同纠纷、工伤赔偿、薪酬休假、社会保险、培训协议、竞业限制等劳动争议案件、人事争议案件、教育培训纠纷、企业经济合同纠纷等仲裁诉讼及非讼业务。 李华平律师为人正直、真诚,专业知识扎实、办事认真负责、办案经验丰富,成功代理了数百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案件,部分经典案例在《劳动报》、《上海法治报》等报刊和网站上登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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